{站点名称}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群工作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学研究
  • 学团在线
  • 招生工作
  • 招贤纳士
  • 合作发展
  • 服务指南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愿景使命
      • 现任领导
      • 学院架构
      • 视频经管
    • 师资队伍
      • 专业教研室
    • 党群工作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本专科生教育
    • 学团在线
    • 学术研究
      • 团队建设
      • 平台建设
      • 学术交流
    • 招生工作
      • 招生信息
    • 合作发展
    • 服务指南-废
      • 书记院长邮箱
      • 图书馆资源
      • 科学研究
      • 教育教学
      • 校历
    • 招贤纳士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发布者:王泰宁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189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Copyright 2017-2021 山东航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1701

    鲁ICP备07012503号-3

    • 欢迎关注经济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