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系三创教育规章制度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01-11 浏览次数:158 |
经济与管理系三创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全称:滨州学院创新创意创业指导中心 简称:三创中心。 第二条 中心形成:中心是在滨州学院党委批准及指导下成立的,在滨州学院教务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以服务学校挑战杯及创新创业工作,发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的指导性组织。 第三条 中心宗旨:宣传创新创意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创意创业氛围,一心一意服务于滨州学院师生。 第四条 中心基本任务: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组织策划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激活学生发明创造的科学热情,推动校园文化发展,培养全校有志青年的创业意识,并力求将中心成员培养成集创新、策划、实践等能力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心下设科技创新部、创业实践部、组织部、秘书处、网络宣传部 五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 中心成员原则上竞争上岗,每三年换届一次。 第八条 中心干部聘请面向全校,招收各院优秀人才。 第三章 成员管理 第九条 凡具有滨州学院正式在籍教师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中心。凡加入本中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参加中心面试,经试用通过后,方可成为中心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十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监督和批评中心的工作,有权对中心工作提出质问、意见、建议;有权要求罢免中心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3.有权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中心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4.有权要求中心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有权要求中心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中心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滨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本中心章程和中心各项制度。 2.认真履行成员职责,努力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 ,积极参与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 3. 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对外主动宣传中心工作,自觉维护中心的正面形象。 第十二条 中心成员有权利辞职。若成员要求辞职,必须写辞职报告,交由中心理事团审议,并报送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三条 本中心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中心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中心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中心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本中心实行组长领导下的成员负责制。 第五章 中心成员 第十五条 中心成员是广大同学的公仆,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中心成员必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六条 中心成员必须坚决地履行本中心章程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三创工作的关系,教学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同志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对工作积极,圆满完成任务的成员应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并纳入成员年度考核的奖励范围。经济管理系对在中心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每学年表彰一次。 第十八条 若成员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必须在会议前,活动前向分管理事请假,并由组织部对任期内无故不参加中心会议或活动的成员进行通告批评。 第十九条 中心各部门在职人员,不称职,或在职期间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中心理事团有权将其罢免,并有权任命临时负责人。 第七章 活动经费及管 第二十条 中心经费来源有:学校专项拨款,其他组织资助及外联赞助。 第二十一条 中心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均进行登记管理,并报送校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中心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或“不花钱也办事”的原则,节约使用经费。中心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用品、奖品等的开支。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中心实行财务公开化和管理透明化制度,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学院创新创意创业指导中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滨州学院经济管理系三创中心领导小组 为推动经济与管理系三创教育工作,设立经济与管理系“三创”教育工作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郭新伟、贾卫东 成员:李岩、朱志国、王泰宁、苏成荣、王秀海、张自伟、刘金涛、王连英 (二)小组分工 郭新伟、贾卫东:规划部署经济与管理系“三创”教育工作,围绕“三创”中心工作,统筹安排全系“三创”教育工作。 李岩:有效组织,通过开展高效多样的校内外“三创”活动,对系“三创”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促检查 朱志国:负责“三创”活动中实验室使用管理工作。“三创”工作室和展室 王泰宁、苏成荣:为全面提升学生的“三创”素质,负责发动、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三创活动。 王秀海、张自伟、刘金涛、王连英:负责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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