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5-10 浏览次数:248 |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促进我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稳步提高,经济与管理系决定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系教学工作方面的咨询机构和智囊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系主任负责,并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证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特制定职责如下: 一、参与专业设置规划及其建设方案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参与制定系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教学计划。 三、协助系审议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 四、协助系制定教改工作规划,并积极引导全系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 五、协助系论证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六、参与推荐、评选教学和教材的优秀成果及其他教学类奖励。 七、接受系委托进行各种教学评估工作。 八、向系提出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方案。 九、督导教研活动,监督试讲和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 十、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监督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对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设性方案。 十二、收集国内外教学改革信息、资料,研究国内外教学思想、教学动态,反映校内外教学情况和意见。 附件:经济与管理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一组、二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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