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08-22 浏览次数:125 |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搞好2009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展工作 (一)发展党员 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程序、计划和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附表1。 (二)预备党员转正 严格按程序按时做好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集中教育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标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时代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解决思想疑惑,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二)培训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入党培训教材》为主,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教育培训: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 2、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 3、党的基本路线和时势政策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 (三)培训范围 各党总支负责对所属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控制在2009级学生人数的5%以内,总人数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鉴于直属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较少,可由直属支部联系,委托某一党总支代为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四)培训时间、形式 各党总支要认真制订培训计划,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有组织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严格的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计划10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11月中旬前完成培训工作。 (五)考试和结业 培训基本结束时,由党总支自主命题(试题应提前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组织部将对考试情况进行督查。培训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及时将《参加2009年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送交校党校存档。校党校将于11月下旬前后对参加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抽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发放结业证书。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组织发展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组织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中国共产党滨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滨州学院委员会党校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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