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394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按照学校重点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9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工作方针,稳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继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为建设和谐校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2009年全校计划发展党员430名。组织部根据学生数和各年级学生的比例,确定了各党总支党员发展指导计划(见附件1,直属党支部不再具体发展指导计划)。各党总支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制定本党总支党员发展计划,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学生党员,要围绕“一年级重在培养、二三年级全面推进、四年级着重教育和提高”的工作思路,把发展重点放在本科二、三年级、专科二年级,逐步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按照滨院党[2006]10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毕业班不发展党员。发展教工党员,要遵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特别要重点做好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

1.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按规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学生发展对象除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外,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应列班内前二分之一,培养考察期间一年内文化课成绩无不及格现象,马列基础课考试成绩达到良好;二是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一等或二等奖学金(二、三年级1次,四年级2次);三是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二、三年级1次,四年级2次);四是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50%以上。教工发展对象除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外,要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师德,且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2.整理有关材料。发展对象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支部考察意见、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时的原始记录、党内外群众意见、学生发展对象的民主测评情况报告和原始票、综合测评原件或经学工处盖章的复印件、本人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滨州学院学生、教工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等。

3.发展对象报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及时向党总支报审。对报审的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要集体研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等,并将《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报送党委组织部。今后,每学期要上报下一年度对应学期要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填写《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须认真核对表中所涉及得到的相关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把发展党员材料的质量作为党总支(直属支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发展对象培训。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将《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分别在本单位宣传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并公布党总支(直属支部)和组织部的举报电话(3190031,内线8031)和电子邮箱(fadyjb@163.com),公示期为7天。组织部汇总好《全校学生、教工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后,将分别在学校图书楼前宣传栏和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参加组织部、党校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只组织一次考试,不再安排补考),不能发展入党。

5.组织部预审。公示结束后,组织部按照公示无异议的《教工、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预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并将预审结果及时反馈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6.发展对象公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滨州学院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滨院组字[2005]3号),将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7.发展对象政审。党总支(党支部)对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及结论、发展对象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有无重大历史问题。政审结束后,按政审合格人数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二)接收预备党员

按规定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列席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并在大会记录上签字。各党支部要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要在听取党支部汇报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同时对有关程序和材料进行审查,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后,连同《接收预备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情况统计表》一并报组织部。

(三)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之前,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着重考察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及其觉悟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并对其进行党性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党委审批

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把关,提交党委研究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党总支(直属支部),党总支(直属支部)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及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五)入党宣誓。

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仪式由组织部或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

三、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发展工作是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完善发展党员“推优”制度、测评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成效,努力开创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1.2009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表》。

      2.200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表》。

      3.《教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4.《学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5.《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6.《接收预备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情况统计表》。

      7. 整理入党材料时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中共滨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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