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简章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5-31 浏览次数:73 |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以保护黄河口新生湿地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体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3万公顷。保护区内的旅游资源具有“新、奇、特、旷、野”的特点,1994年被国家列为湿地水域生态系统16处具有国际意义的重要保护地点之一,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十大魅力景点”、“中国六大最美的湿地”,2006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 2008年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讲解员3—4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生态保护和旅游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 2、身体健康,品行端庄,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未婚女青年。 4、年龄18-22周岁,身高165cm以上。 5、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3月17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2011年3月19日上午9:00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城沂河路258号)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能和应变能力。 (三)聘任。面试合格者,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过东营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签订正式劳务聘用合同。聘期2年。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间,综合报酬每月16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薪16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提供住宿。 3、每月安排休息四天。 联系电话:(0546)8305793 (0546)8312916 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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