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学校假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05浏览次数:229

 

关于2013年学校假期安排的通知
 
各系(院、部)、部门:
为方便广大师生科学合理地安排利用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在保证全年法定假期总天数不变的前提下,对我校2013年假期进行整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由于正值期末课程结束时段,元旦假期不调休,正常上课,假期调整到春节假期补休。
二、春节假期(学校寒假):1月14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初三至正月十六)。2月26日(正月十七)学生报到,教职工正式上班。2月27日(正月十八 星期三)正式上课。假期工作及重要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清明节:调整到劳动节休假。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7天。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上班,按照分别上星期一、星期二的课(执行单周课程表)。假期有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端午节:调整到劳动节休假。
六、暑假:7月15日至8月24日。假期工作及重要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七、中秋节:调整到国庆节休假。
八、国庆节:9月28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9天。假期有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离校和教师外出请假手续,加强在校学生管理,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运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12年12月17